教学过程检查制度
发布日期:
2011-09-21

教学过程检查制度

 

建立教学质量检查是培养高质量人才的保证,院、室必须进行经常性的教学检查和监督,才能保证教学各环节的质量,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

 

一、教学文件检查

1、开学第一周内,教学副院长组织各教研室主任,认真检查各自教研室的每个任课教师(包括本教研室课程的内、外聘教师)的理论和实践教学文件,保证齐全、规范,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计入教师业务档案。对不符合要求者,责令重写。

教研室主任、教学副院长在审批授课计划签字时,要建立在认真检查的基础上,签字既要负责。

2、实习、设计等实践教学,在开始的前一周,教研室主任负责检查落实实践大纲、任务书、指导书、质量标准等文件的齐全和规范情况。实习过程中院、室领导要组织抽查实习日志、学生实习日记等资料的填写情况。各项检查要有检查记录。

3、所有理论及实践课程,任课教师必须编制成绩考核评定办法,并分别交送学院及任课班级。

 

二、课堂教学检查

1、教学进度检查。教师的授课计划必须要交班级(学习委员)一份。每个月末,由教学秘书组织班级学习委员,对所有任课教师本月的教学内容、进度进行统计核对,并将结果提交教学副院长。对偏差较大、问题较严重的教师,由教学副院长责成当事教师提出整改意见。

2、每月教学副院长组织教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审阅双周报表,对学生提出的突出问题,组织相关责任人制定整改意见,反馈给有关教师及学生。

3、按照学院《教学质量考核评定办法》的规定,组织听课活动;认真执行学院教学对话会制度,听取学生的意见;认真做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组织对学生对任课教室进行教学质量方面的测评。及时总结经验与问题,及时反馈、整改,并计入教师业务档案。

 

 

三、实践教学检查

1、教学副院长组织有关院领导、教研室主任,对正在进行的实习、设计扥实践教学环节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实践任务完成的进度情况、学生实践效果、教师指导到位情况、教师对学生实践状况的掌握情况、实习的安全情况等。并填写检查记录。及时总结经验、整改问题。

2、学期末,教学副主任组织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对本学期实习、设计、实验课程等实践教学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规定的教学文件编写及执行情况、实验教学组织情况、各种实验记录情况以及实践报告、实践成绩评定等情况。

3、岗位实践结束后,教学副院长在本学期内并组织召开全院实际总结会议,实习队长对实践情况(基本情况、经验及特色、问题及措施等)进行总结交流。

 

四、成绩考核评定检查

1、教研室主任、教学副院长在为任课教师所出考卷签字时,必须对试卷进行认真审核,审核的重点为:试题符合大纲要求情况、试题份量、考核方法的改革、试卷份数、标准答案及平分标准等。

2、每学期初,教学副院长组织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对照教师的所授课程(实践)成绩评定办法,对成绩评定情况进行抽查(抽签确定)。重点检查执行成绩评定办法情况、试卷批改的公正性、准确性、平时成绩的评定等,并填写检查记录。对问题较大的教师提出批评,责成整改。

3、严把补考(补答辩)关。期中教学检查中,教学副院长组织学院教学质量对补考试卷进行抽查,对全部毕业答辩不及格学生的补答辩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对问题较大的责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