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胡威等3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4-05-22
浏览次数: 3193

 

关于给予胡威等3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矿建12-3班 胡威

   矿建13-1班 甘孜文

   矿建13-1班 王朋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胡威、甘孜文、王朋等3位同学无故旷操多次,严重违反学校有关早操纪律,在班级同学中产生不良影响。

    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胡威、甘孜文、王朋等3位同学通报批评处分。

    对本处分决定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

 

矿业与交通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5月22日  

 

学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 邮编:221116

联系电话:0516-83888688/83889021

招生咨询:(0516) 8399 6295

Copyright© 2020 kjcyc.jsviat.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21512号-24

版权所有:交通工程学院

  • 官方微信

  • 官方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