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宋朋哲同学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周磊
发布日期:
2017-12-07

路桥16-4  宋朋哲

  

  

宋朋哲同学在2017年12月6日被查到夜不归宿且其本人因旷课于2017年5月5日被处以警告处分,其行为严重影响班级管理和二级学院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为严肃校规校纪,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住校生夜间迟返、夜不归宿管理办法”之规定,经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宋朋哲同学严重警告处分

对本处分决定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处分决定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

  

  

  

能源与交通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