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正确评价交通工程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确保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党总支书记、院长为组长,成员由学院领导班子、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组成,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结果评定及异议复核等工作。
二、考核对象
学院教职工分两个系列分别进行考核,即专任教师系列和管理人员系列。管理人员系列包括学院办公室人员、专职辅导员。
三、考核内容
专任教师考核内容为:教学工作、科技工作和加分项目;
管理人员考核内容为:履行职责、工作态度、科技工作和加分项目。
四、考核指标体系
考核指标体系见附表一。
五、考核指标评分标准
(一)专任教师考核
1、教学工作量(55分)
完成基本工作量(正高职称240学时/年,副高及以下360学时/年)得35分,因公外出半年的基本工作量减半;超出基本工作量每20学时计1分,超过55分不计。
2、教学质量(25分)
使用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定办法》考核结果,优秀得25分,良好得23分,合格得21分,不合格得10分。
3、科技工作(20分)
教科研成果见附表二,对外技术服务见附表三,两项满分为20分,超过不计。
4、加分项(10分)
(1)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竞赛,获得特、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3、2、1、0.5分,省级教学竞赛获奖相应加乘2.0系数,国家级教学竞赛获奖相应加乘4.0系数;
(2)参加省级与教学相关的其他比赛,获得特、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分别加6、4、2、1分,国家级比赛获奖相应加乘2.0系数;
(3)指导学生参加省级技能、创业创新大赛,获得特、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分别加5、3、2、1分,国家级技能大赛获奖相应加乘2.0系数;
(4)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个人荣誉称号分别加3分、5分、10分;(主要指劳动模范、教学名师)
(5)参加学院组织的招生宣传活动加1分;
(6)参加学校、学院工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加1分;
(7)担任兼职辅导员加1分;
(8)省级立项教学建设项目负责人加3分,校级立项教学建设项目负责人加2分;
(9)完成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负责人加2分;
(10)学院立项课程团队建设负责人加1分、教师指导专业社团建设加1分。
说明:1、团队获奖第一名满分,以后依次递减20%,教学建设团队主持人满分,以后依次递减20%;2、每个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计分;3、(1)(2)(3)加分项中老师个人获得的先进、优秀等荣誉称号不另计分。
(二)管理人员考核:
1、履行职责(65分)
(1)学院考核(40分)
对照岗位职责和年初工作计划,考核完成情况。A级40分;B级38分;C级35分;D级30分;由学院领导考核打分,取平均分。
(2)学校考核(25分)
采用学校机关工作人员作风评议结果,学院内排名第一名25分,第二名23分,第三名21分,以下依次20、19、18、17、16、15分,最低15分。
2、工作态度(20分)
采用附表四通过测评确定分值。
3、科技工作(15分)
教科研成果见附表二,对外技术服务见附表三,两项满分为15分,超过不计。
4、加分项(10分)
(1)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加5分,市级以上奖励加3分,校级综合类奖励加2分,校级单项类奖励加1分;
(2)获得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个人荣誉称号分别加3分、5分、10分。
(3)指导学生参加省级职业生涯规划、创业创新等大赛,获得特、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分别加5、3、2、1分,国家级技能大赛获奖相应加乘2.0系数;
(4)参加学院组织的招生宣传活动加1分,参加学校、学院工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加1分。
六、说明:
1、经过学院批准的进修、产病假,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按相应的时间(月)折算;
2、二级指标分值除教学工作量外实行封顶,超过最高分后不再计分;
3、对出现3级及以上教学事故的教师,当年考核不能评定优秀等次;教学质量在专任教师中排名后40%的教师不能评定优秀等次。管理人员在本年度机关作风评议排名后10%不能评定优秀等次;管理人员请病、事假超过一个月不能评定优秀等次。
4、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教代会执委会。
交通工程技术学院
2018-3-29
附表一:
专任教师考核指标体系表
一级指标及分值 | 二级指标及分值 |
1.教学工作(80分) | 教学工作量(55分),超过55分按55分计 |
教学质量(25分) | |
2.科技工作(20分) | 教研、科研、对外技术服务,超过20分按20分计 |
4.加分项(10分) | 参加各类竞赛获奖和荣誉称号,参加招生宣传及各类活动,超过10分按10分计 |
管理人员考核指标体系表
一级指标及分值 | 二级指标及分值 |
1.履行职责(65分) | 学院考核( 40分) |
学校考核 (25分) | |
2.工作态度(20分) | 测评(20分) |
3.科技工作(15分) | 教研、科研、对外技术服务,超过15分按15分计 |
4.加分项(10分) | 获得各类奖励和荣誉称号,参加招生宣传及各类活动,超过10分按10分计 |
附表二:
教研、科研成果计分表
类别 | 单位 | 分值 | 计算方法 | ||
教研、科研项目 | 科学基金项目 | 项 | 20 | 按项目结题有效排名,第一名满分,以后依次递减20%,最低0.5分。 | |
国家级项目 | 项 | 20 | |||
省部级项目 | 项 | 15 | |||
市厅级项目 | 项 | 10 | |||
院级项目 | 项 | 3 | |||
教研、科研项目获奖 | 国家级 | 一等奖 | 项 | 20 | 按项目获奖证书排名,第一名满分,以后依次递减20%,最低0.5分。 |
二等奖 | 项 | 15 | |||
三等奖 | 项 | 10 | |||
省部级 | 一等奖 | 项 | 15 | ||
二等奖 | 项 | 10 | |||
三等奖 | 项 | 6 | |||
市厅级 | 一等奖 | 项 | 10 | ||
二等奖 | 项 | 6 | |||
三等奖 | 项 | 4 | |||
院级 | 一等奖 | 项 | 4 | ||
二等奖 | 项 | 2 | |||
三等奖 | 项 | 1 | |||
论文 | SCI国际检索 | 篇 | 20 | 第一作者有效 | |
EI、ISTP国际检索 | 篇 | 15 | |||
国内核心期刊 | 篇 | 5 | |||
国内专业期刊 | 篇 | 2 | |||
著作 | 专 著 | 万字 | 1 | 第一作者按专著字数计算,其他作者按实际字数计算 | |
编(译)著 | 万字 | 0.2 | |||
专利 | 发 明 专 利 | 项 | 10 | 第一作者有效 | |
实 用 新 型 | 项 | 1 | |||
外 观 设 计 | 项 | 1 | |||
软 件 著 作 权 | 项 | 1 |
注:1、论文获奖,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分、0.5分、0.2分,省级获奖加乘1.5系数,国家级加乘2.0系数。
2、教育部、教育厅的教研项目分别按国家级、省部级项目计分,科技部、科技厅的科研项目分别按国家级、省部级项目计分,国家级协会项目按市厅级项目计分,其他协会项目不计分。
附表三:
对外技术服务计分表
服务内容 | 单位 | 单位分值 | 计 算 方 法 |
以“四技” 服务为主的横向协作项目 | 万元 | 1 | 按本院人员实际承担(到款)部分计算,扣除代购设备费及工程类项目的直接成本。 |
各类培训 | 万元 | 0.5 | 以实际到款经费计算 |
对外加工、测试、计量、计算、分析、化验、软件制作、仪器设备调试、安装和维修等 | 万元 | 0.5 | 以实际到款经费计算 |
附表四:
管理人员工作态度测评指标
序号 | 项目 | 考核内容 | 权重 | 评定等级 | 测评人 | 得 分 | |||
A | B | C | D | ||||||
1 | 工作态度 | 严格执行学院相关政策,牢固树立为师生员工的服务意识,热爱本职工作,主动、热情、细心、耐心、诚恳,微笑服务,态度和蔼。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积极参加各类活动,工作记录完整。 | 20 | 20 | 15 | 10 | 5 |
|
|
|
| ||||||||
|
| ||||||||
|
| ||||||||
|
|